奶奶个腿儿的,就算不合身的衣服姓金的都能穿得这么性感,还有没有天理了……
“多谢昭总的衣服。”金廷云半笑不笑,“giio的全球限量款衬衫,昭总品味不错。”
我皮笑肉不笑:
“呵呵,金总过奖了。”
其实我都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牌子,穿书之前我一般都穿200一件的淘宝款,穿进来之后,那些眼花缭乱的奢侈品牌看得我脑壳疼,就直接交给小张打理了。
我只记得那天我看见电视上有个模特穿着这件衬衫,觉得不错,然后就让小张找人去把最后一件给我弄回来了……
金廷云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到了齐越身上。
我前面就说过了,金廷云是个实打实的富二代,十几年前他爸就坐拥至少几十亿家产了,现在这个数字少说还得翻上十倍。
他这个人从小就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估计二十多年里从来没遇到过什么挫折,因此身上总有那么一股子富家子弟的矜贵和傲气,看人的眼神里,也总有点儿高高在上的意思。
我倒是相信他不是故意的,要不然他也不可能脱离他老爸,把他自己的事业发展得这么大,但是那种骨子里的东西,是很难磨灭的。
此时此刻,金廷云就用他这种高高在上的眼神打量着齐越,然后突然不明所以地轻笑了一声。
刚刚我在自己的地盘上被他质问得哑口无言就已经很丢面儿了,现在他又用这种冷嘲热讽的笑来面对我的员工,你们要是我,你们能忍???
毕竟朗哥我也是有脾气的!!!
我说:
“金总有什么话就直说呗。”
阴阳怪气的算什么,有本事当面杠啊,谁怕谁???!!!
金廷云双手插在裤兜里,用他的身高优势俯视着我,意味深长地说:
“原来昭总喜欢的是这种类型啊,这就是你昨晚在我醉倒之后偷偷溜走的原因吗?”
我脱口而出:
“‘这种类型’是哪种类型啊?”
好像有点不对……
我又说:
“不是,谁偷偷溜走了,我们是光明正大走的!”
好像还是不对……
我花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金廷云依然以为我是基佬,而且他误会我和齐越的关系了!!!
我很无语,拍了拍齐越的肩:
“他是我的保镖。”
金廷云眉头一挑,瞟了齐越一眼,眼神里的不屑很明显,这回我看出来了,他绝对是故意的:
“被包养就被包养,还保镖?怕是连我一只手都打不过。”
一直没说话的齐越,突然抬起眼睛盯着金廷云。
我一看,不好,要坏事儿。
金廷云十五岁拿到的那个世界级格斗冠军的含金量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是亲眼见过齐越的身手的。
在古玩一条街上,那个小偷被他抓住时还企图反抗来着,齐越一个手刀劈在他脖子上,等小偷被扔在我脚下的时候,就已经半死不活了。
他要是和金廷云动起手来,不管最后谁输谁赢,场面肯定都不好看,而且说不定分分钟就登上明天的微博热搜了,关键词我都想好了:
金廷云 昭奚朗 打架
为了热度,无良营销号们绝对会省略齐越的名字,直接用“昭奚朗总裁的保镖”来代替……
虽然我很想让金廷云吃点亏,杀杀他那种目中无人的气势,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等哪天我去他公司楼下蹲个点儿,趁他落单的时候从背后给他套个麻袋然后嘿嘿嘿嘿嘿……
我的美好幻想还没展开呢,齐越已经转身往外走了,看来他没打算理金廷云。
我松了一口气,准备跟上去,然而金廷云偏偏这个时候在背后轻蔑地哼了一声。
这就是纯粹的挑衅了。
别说齐越了,我都不能忍。
我转过身,双手环胸,脸上一点儿都不客气,说:
“金总过分了吧?”
“过分?”金廷云挑着眉,不紧不慢地说,“我不明白昭总的意思,我没给你身后的那个‘保镖’留面子,就是过分吗?”
“保镖”两个字说得阴阳怪气,傻子都能听出来他意有所指。
“齐越是我的人,金总不给我的人面子,不就相当于不给我面子吗?”我说,“金总也算是个人物,不会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吧?”
金廷云脸色微微一变,说:
“昭总还是想想昨天晚上的事情该怎么解释清楚吧。今晚七点,我在金港办了一个商业聚会,希望昭总到时候能想出一个让我满意的答案。”
说完他就一边整理着袖口一边离开了我的办公室,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在心里默念了一百遍:
金廷云你个臭傻逼!!!!!
第34章 一个大胆的想法
金廷云走了之后,我跟齐越说:
“这个姓金的,仗着自己有两个臭钱,鼻子都快翘天上去了。以前总听人说有钱人没一个好东西,今儿算是见着活体了……”
小张在旁边咳嗽了两声,我突然反应过来我现在也属于“有钱人”中的一个了,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和金廷云算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这话要再说下去,可就连着自个儿一块骂了,于是赶紧改口说:
“反正下次再见着他,尽量绕着走,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不与傻·逼论长短’!”
齐越刚才和金廷云对视那一下,眼神格外锋利,很是有点儿杀气腾腾的意思,这会儿反倒一脸淡定,好像完全不在意了,手依然插在兜里,说:
“没必要,他打不过我。”
我不由得问:
“你怎么知道?他可是十几岁的时候就得过什么全球自由格斗比赛的总冠军,要是没两下子,刚才敢那么嚣张?”
最主要的是金廷云有主角光环,我相信齐越的身手对付街上的小毛贼轻轻松松,我估计连我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一遇上“主角光环”这四个字,可就什么都不好说了。
“他确实有两下子,但是他这两下子,是我十年前的水平。”
齐越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眼睛望着走廊尽头的落地窗,阳光照进来,在他身上描摹出一个清瘦的轮廓,显出不符合他这个年纪的沧桑来,这时候他手里要是再夹根烟,配上个“无敌是多么多么寂寞”的bg,就跟电影里那种装逼杀手是一样一样的。
尽管我觉得齐越这种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能动手就不bb(用古董店老板的话说,是“一棍子打不出个屁来”)的性格,是不太可能说谎的,但是我依然忍不住想说一句:
吹牛逼呢吧?
朗哥我身为本书的男二,戏份仅次于男女主,都能被金廷云全方位压制,说实话,我还真不信这个世界上有能在身手上胜过金廷云的,尤其这人还是个没有一句台词的路人甲。
“以前我和人交手,只看眼神就能定出输赢。刚才那个人很有自信,他的身体反应也很敏捷,一般人不会是他的对手,但是他少了一样东西。”
“什么?”我和小张异口同声地问。
“杀意。”齐越淡淡地说,“从他的眼神里能看出来,他没杀过人。”
如果现在我手上有一杯水,那刚才办公室里我和金廷云的那一幕,恐怕此时就要重演了。我后退了两步,颤颤巍巍地说:
“齐越,你这话什么意思,他没杀过人,难不成你杀过……”
齐越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这什么意思?
这一瞬间,无数种可能性从我脑袋里划过,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其实齐越是朝阳集团的对家花高价雇来搞死我的,他早早潜伏在我公司附近的古董店里,装失忆骗过了店老板,一直寻找接近我的机会,今天那个小偷也是他安排的,为的就是吸引我的注意、从而骗取我的信任,然后趁我不注意,立刻下手……
我都准备和小张口述遗嘱了,齐越终于吐出来一句:
“怎么可能,杀人是犯法的。”
怪不得他刚才看我那眼很无语,有点像看白痴呢……
我可算是松了一口气,脱口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