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夫夫养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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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胖一家三口性格都不错,对孩子们都很好,王萍萍也就不担心了。

    “宝宝今年上几年级了呀?”许佳问道。

    “已经三年级啦。”

    “三年级?回头等安定下来,我也要找个学校,让我家儿子也去念书。”

    许佳的儿子本来是在学校念一年级,可后来丈夫受伤去世,公公婆婆也不管不问。

    没办法,许佳只能把儿子从学校里接出来,带在身边。

    后来她又辗转来到老家,居无定所,孩子的上学自然也成了问题,以至于七八岁的孩子,到现在还成天跟在妈妈身后。

    “大姐,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把孩子放在我家,和明晏他们一起在大牙小学念书。”王萍萍给她出主意。

    “妈妈,可是我已经三年级了,哥哥姐姐要是先毕业,我也没办法照顾许佳阿姨的儿子呀。”

    童潜试图打消她这个念头。

    他并不喜欢许佳的儿子,觉得这小孩年纪虽小,眼神却有些猥琐,成天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许佳有些尴尬地笑:“再说吧,现在去上学也是插班生,等新学期开学再让他去念书,反正也不差这几个月。”

    “这些先不提,倒是你的盒饭生意还能不能做了?”

    王萍萍提筷的手顿住。

    她被赶出来得太过突然,还没来得及想好对策。

    就在这时,一直默不吭声的周明晏忽然开口。

    “盒饭生意先不说,但是阿姨,饭团摊子肯定不能继续摆下去了。”

    两个大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回事。

    王萍萍疑惑道:“明晏,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周明晏回答得意简言赅:“刘春花也开始做这个生意了。”

    “刘春花?”一无所知的王萍萍不由瞪大眼睛,“她怎么也到县里来了?”

    许佳赶忙说,“我确实听讲,附近新开了一家饭团摊子,摊主姓刘,是个女的,可你这几天不是忙嘛,我也不想用这种小事打扰你,就没提了。”

    王萍萍对此显得有些介意,但她并没有责备什么。

    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周明晏会让她退出。

    饭团在这个临水县小地方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存在。

    王萍萍因为占得先机,引发了人们对饭团的好奇心,这才有了立足之地。

    可现在,人们对饭团的新鲜感已然褪去,生意日渐下滑中。

    可就在此时,其他想要赚钱的人终于反应过来,纷纷涌入市场。

    喜欢吃饭团的人就这么多,为了赚钱,肯定会想办法排挤其他的摊子。

    王萍萍肯定会是他们的头号打击对象。

    更别提,王萍萍和童大凤、刘春花都有私仇。

    万一这几个人联合起来搞她,她肯定扛不过去。

    而这个局面几乎是可以预见的。倒不如大方一点,主动退出市场,让其他竞争对手互相厮杀。

    道理很清楚易懂,真正要作出决定,却并不那么容易。

    毕竟现在饭团摊子还在赚钱,每天好歹有个十来块的入账,对于像王萍萍这种一分钱都不会放过的人来说,实在无异于割肉。

    周明晏只说了上面两句话后,便沉默着吃饭。

    倒是童潜,出于对周明晏的信任,跟着劝他妈:“现在退出还来得及,等再过两天,她们的阴狠招数使出来了,咱们想脱身就没那么简单了。”

    想想童大凤和刘春花之前干的那些脏事儿,桩桩件件,都让人侧目,这还不涉及到什么切身的利益。

    要是涉及到看得见摸得着的金钱,王萍萍相信,她们绝对什么都能做得出来。

    她看看孩子们,牙一咬:“好,我们退出。”

    决定是做出了,许佳却有些发慌。

    她犹豫了一会儿,忐忑着开口:“小妹……你要是把饭团摊子关了,那我、我到哪儿去呀?”

    “哎呀,大姐,你不用担心这个,”王萍萍赶紧安抚她,“咱们不是有两样生意吗?饭团不做了,还有盒饭呀,你以后就帮我一起卖盒饭吧。不管怎么样,有我家人一口饭吃,就一定会有你跟你儿子一口饭吃。”

    她的态度不可谓不真诚,童潜却觉得许佳仿佛没那么高兴。

    她挤出一张笑脸,“你这样说,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来来,吃饭,今天菜多,再不吃就凉掉了。”

    第69章给童大凤的“提醒”

    现在手头上的两样生意暂时都没着落,王萍萍难得空闲下来。

    想想孩子们还没有好好逛过这临水县城,她决定今天带他们好好玩玩。

    她还特意回了一趟村里,接上童盼儿。

    正值星期天,这座临水的小县城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

    尤其是县城西边的农贸市场,狭窄脏乱的道上,挤满了人。

    有卖衣服的、卖玩具的、卖药酒的……当然,还有卖饭团的。

    童潜远远便看见一块木板,上头用漆黑的毛笔写着“最好饭团”四个大字,正是童大凤开的店。

    “字写得还可以。”周明晏客观的评价。

    童潜假意不满地推他:“这可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哎,干嘛要长别人志气。”

    说着,他又昂头往那边张望:“你说我要去买饭团,童大凤会不会把我赶走?”

    周明晏一把拉起他的手:“去试试看不就知道了吗?”

    其实不想承认,童大凤开的这家饭摊子,看规模可比自家的要气派得多。

    他们在农贸市场里租下了一小间店面,小小的店里叠的都是物品。

    童大凤背着手,在店里店外来回走动,边和客人打招呼,边催促站在摊子后面的男人,让他手脚麻利些。

    这男人就是童大凤的远房亲戚,被她雇来当掩饰的。

    以童大凤的懒惰劲,她当然不肯亲自动手。

    虽然只是小小的一间店,她却已经自觉端起了老板娘的派头,不肯让自己沾这些粘不啦叽的食材,每天的扫撒也让远房亲戚做。

    远房亲戚一开始还挺高兴,好歹有了一份工作,可隔不了几天,他就开始后悔。

    童大凤好吃懒做不说,脾气还差,小心眼又记仇。

    在她手下磋磨,还不如出去卖苦力呢,好歹不用受这份闲气。

    当他一流露出想走的念头,童大凤就慌了。

    这人要是走了,她撒的谎不就立马暴露了吗?

    何况,这间小店面也是看在远方亲戚的面子上才能租下来,他要是走了,店面被回收,自己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不得已之下,童大凤只得给他加了工资。

    虽然后面没再提要走的事情,童大凤却暗暗把这笔账记在心里。

    再忍忍,等她彻底稳定下来,就把这贪得无厌的男人踢走!

    但现在还不行。

    好在凭着远方亲戚的关系,加上薄利多销的路子,她的“最好饭团”名声一下子打响,来买的人络绎不绝。

    生意最好的时候,一天能卖将近两百块钱。

    童大凤现在春风得意,见谁都满脸带笑。

    就算看见了童潜,她怔愣一下,竟然还能从牙缝里挤出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