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夫郎种田记

分卷阅读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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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媳妇,就不分我些?”莫离有些忧伤的问道。

    洛望舒疑惑的盯了他一会,最后慢吞吞的从钱袋里摸出一个铜钱出来,“喏,给你。”

    莫离一时没忍住笑了,洛望舒被他笑得很不好意思,梗着脖子将手缩了回来,“嫌少就别要!”

    见人炸毛,莫离忙从洛望舒手里拿过那一个铜钱,“不少不少。”

    “哼!”洛望舒抱着钱袋,眼角余光看了看莫离,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便又摸出一个铜钱给他,“再给你一个,不准乱买东西。”

    “好,媳妇说的是。”莫离小心的把铜钱放到枕头底下。

    洛望舒上扬的嘴角怎么也压不下去,有个人任打任怨的还挺不错。“我不是小气,你要买什么东西直接跟我说,我再给你钱,不然给那些不三不四的人花完就麻烦了。”

    “嗯?”

    洛望舒没解释,他清楚的知道,有了钱的老攻靠不住,在这个可以三妻四妾的年代,他必须把钱抓在手里才行。

    “对了,咱们把房子重新盖一下吧?不然一下雨就漏,还有,小光和阿爹也不能总住在一起,小光的户口是上在咱们家的,还是在咱俩名下,以后他娶媳妇,总不能还和阿爹住吧?”

    莫离认真听着,时不时的点点头,表示知道。

    洛望舒絮絮叨叨大半天,最后自己把自己给念睡着了。唔,以后一定会更好。

    冬季迎来了第一场雨,淅淅沥沥,带着秋天的萧瑟。

    洛望舒无聊的蹲在临时给枣红马搭建的棚子里,拿着草料喂马。

    李苗苗和李光在板凳上排排坐,用洛望舒在没下雨之前装满沙子的木盆练字,一大一小,那认真的小模样直接把洛望舒这个老师给弄得大气不敢喘,只好哀怨的和枣红马玩,顺便给草莓搭了个布棚。

    空间里的草莓早就成熟了不知多少茬,而外边的草莓果才刚刚长大有了些泛红的趋势,话说这得等到啥时候才能熟?

    莫方见人盯着草莓棚发呆,凉凉的说道:“现在才红了一点,恐怕是活不了几日,你还是收收心,等春天再说罢。”

    洛望舒漫不经心的甩着手里的草料,晃的枣红马眼晕,不满的哼了一声,成功吓了洛望舒一跳。

    草料不晃悠后,枣红马悠闲的垂头将洛望舒手里的草料吃下,那劲道还不小。

    这个没良心的,亏他还给它去找草料,结果翻了马脸就不认人了,还吓他。

    洛望舒心里不爽,却也没真的和一匹马吵起来,咳,他才不会承认是因为自己的小身板和枣红马的身板相差过于悬殊。

    “阿爹,咱们什么时候把房子修修?”

    莫方睨了洛望舒一眼,继续手中的活计,“怎么着也得开了春,现在修房子,冬天想冷死吗?”

    洛望舒对冬天其实没多大感触,小时候还见过雪,等长大后,温室效应越来越严重,生活在南方的他已经有五六年没见过大雪了,顶多打一个霜,就这样他还有个空调,冬天过得和春天没啥区别。

    “瓜娃子!又走神!”莫方气的给了洛望舒一个爆栗,后者摸摸脑袋不说话,反正不疼。

    也不知道是不是莫方的错觉,明明是个被流放的玉人,一言一行却和汉子相差无几,总让他觉得多了个顽劣的儿子而不是儿媳妇。

    “娘爹,我全部记住了。”李光……现在应该是莫光,兴奋朝洛望舒喊道。

    这个称呼……绝了。洛望舒抖了抖一身的鸡皮疙瘩,叫他婶儿都比娘爹好,真的!

    “咳,那啥,苗苗呢?”洛望舒硬着头皮走近问道。

    李苗苗苦恼的抓了抓自己的麻花辫,然后掰着小指头道:“还没……才记住了五个。”

    “唔,小光和苗苗都很厉害哦,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一天才记住三个字。”不过,还会背三首古诗。洛望舒默默在心里补了一句。

    李苗苗震惊的眨眨眼,“真哒?”

    “对啊,苗苗比小光哥哥小,又是女孩子,记住五个很厉害啦。”洛望舒不好打击小孩的信心,他想着,小光比苗苗年纪大,应该会懂他这番心思。

    莫光黯然的垂眸,咬了咬下唇,坚定的对洛望舒道:“娘爹,我会努力记住二十个字的。”

    “哈?”洛望舒有些困惑的眨眨眼,这小孩不会是误会了什么吧?

    其实,比起字,洛望舒最想教他们的是九九乘法表,但考虑到李苗苗的年纪后,决定还是等等,一下子教太多只会让小孩产生厌烦的情绪。

    “呐,小光全部记住了就教一下苗苗吧?自己也巩固一下,别到时候我抽查,写不出可是会罚写的哦。”

    洛望舒说的随意,两个小孩却是非常严肃的点点头,这让洛望舒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要不明天让莫离从镇里带些启蒙书回来?毕竟世界不同,他也不是专业的,还是系统点教比较好,不会误人子弟。

    至于笔墨纸砚,唔,听说挺贵的,即便现在不差钱也不能这么用,等俩人写一两个月后,再买吧。

    一场冬雨,连续下了两天,令洛望舒惊讶的是角落种的草莓熟了!连莫方都惊的说不出话来,竟然没被冻死……

    这天洛望舒笑得合不拢嘴,摘了草莓洗干净准备送到镇里给莫离尝尝,反正也是赶集日,顺便去买点肉回来。

    “你们俩要不要去镇里玩?”

    毫无意外,洛望舒收到了两声干净利落的“要”,在家闷了好几天,出去逛逛也是应该的。最重要的是,不!差!钱!

    第二十四章 找茬

    红木青瓦,伴湖而建,古韵十足的饭馆,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有人神色匆匆,有人欢喜,亦有人忧愁,但出来之时都带着酒足饭饱的满足感,即便心情不好也情不自禁的扬起嘴角。

    饭菜飘香,在饭馆一楼的一角,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吊着三角眼,手持一把纸扇,在微冷的天用力摇着,身旁站了几个彪形大汉,浑身散发着嚣张的气势。

    周边的食客下意识的躲远了些,生怕惹到这位煞神。

    “把你们店最贵的菜给本少爷端上来!要快!”男子对着前来招呼的小二说道,眼中的不屑都快化成了实质。

    小二擦了擦额角的汗滴,唯唯诺诺的连连应声。

    后厨,一个主厨三个帮厨,人数虽不多,门口记录的菜色也多到了三页,人却是不慌不忙,有序进行。

    那一道道算不上特别精致的菜色被端上桌,以它本身的浓郁香味赢得了一个又一个食客的心。

    “那个,莫大厨,外边有个客人说要最贵的菜,你看这……”小二面露难色,店里的菜都算不得贵,即便是平民百姓进来吃也是可以消费的起,他们的饭馆以价格公道饭菜美味在镇里扎根,要说这贵的……

    莫离并没停下手中的动作,手法熟练的切菜,再炒,一气呵成。同时掌控着三口锅,火候、调味极其精准,不到片刻,三道菜出锅。

    “最贵?”黝黑的眸子盯着小二,满是老茧的手掌一拍砧板,一个胡萝卜腾空而起,下一秒被捏在手里。

    小二硬着头皮点点头,“那是云客来的少东家,咱们得罪不起,那啥,莫大厨,你就做个新的菜色打发一下罢?”

    莫离勾唇露出一抹冷笑,抽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在胡萝卜上雕刻,速度令人眼花缭乱。

    其他人屏住呼吸瞪大眼看着,内心的震撼岂是一言半语能够描绘?有如此刀工的人,不是御厨就是神厨世家出来的人,有些人终其一生也不能练就。

    片刻之间,一条红鲤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之中,胡萝卜皮摆成水波,在热油里放了盐和酱油淋上,完工。

    莫离端着盘子撩开门帐径直走向角落。

    那富家少爷还翘着个二郎腿,眼睛四处打量,冷不丁听到一声响,随意看过去,面前只有一盘红鲤。

    “你什么意思?这饭馆最贵的菜就是鲤鱼?你耍我啊?”男子怒道,刚想掀桌,却被莫离一手压制。

    “吃。”

    话虽简短,却让男子忍不住抖了抖,见其它食客明着暗着看热闹,只得梗了脖子呛声:“吃就吃,若是味道当不起这‘最贵’二字,本少爷今儿个就掀了你们美味斋!”

    莫离的表情依旧冷淡,男子拿了筷子想夹一块“鱼肉”,却有些夹不动,稍微用了些力才夹出一块来,心想这么老的鱼肉味道肯定好不到哪去。

    将“鱼肉”放进嘴里,嚼了嚼后,男子的脸色难看,眼神凌厉的看向莫离,却被后者吓了回来。

    “你竟敢用萝卜充鱼,还自诩最贵,如此坑人的饭馆,拆了也罢!”男子一番话吼的气势不足,旁人这才听出菜是萝卜,一个个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莫离不咸不淡的反问道:“以假乱真的刀工难不成不值这‘最贵’二字?”

    男子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味道的确比平常吃的萝卜好吃,那雕刻的精致程度也是大酒楼都比不上的……

    “你……你给我等着!”男子一手将筷子拍在桌上,放完狠话就要走。

    莫离一手将人的衣领揪住,把人拉了回来,“五十两银子。”

    男子怒道:“就这么一盘菜要五十两?!”

    “这是你自己要求最贵的,难不成少爷连个五十两银子的菜都吃不起?”最后一句话中的轻蔑让男子气的牙根发痒,更可恨的是莫离体型高大,那一身的腱子肉让他不敢轻举妄动。

    男子奋力甩开莫离的手,从衣袖中拿出一百两银票甩在桌上,“咱们走!”

    “是!”

    人走后,小二颤颤巍巍的把银票捡了起来,一百两啊,这可是他们饭馆两天的收入。

    周围的人看了一出好戏,对莫离的厨艺大加赞赏。

    莫离本人倒是没什么感觉,回到后厨继续做菜,拿着一个月十两银子的薪水。

    唔,美味斋在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