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住,困惑道,“怎么会?”
她按住我的肩膀,让我注意郝迟的变化,“你看,他一点痛感都没有,因为寄生在他体内的东西控制了他的神经,被气生族寄生就是这样,我猜他是喝了宫殿附近的水,或者吃了什么。气生族一直都用这种方法对周围环境进行统治,你的朋友能坚持到这里,已经很不容易了。”
敲击了他的背部数下无果,乐金将他翻转过来,照着肚子就是猛烈的一拳。
一团小小的圆形物体倏地从郝迟口中飞出,落进火堆里。
他的眼神渐渐清明了,然后痛苦地躺在地上**起来。
我被吓傻,“怎么了?寄生的东西不是出来了吗!”
萨德尔伸手在火堆里摸索了一下,抓出一把灰来,“死了。这东西不是生在胃里就是生在肺里,还好没有生出根,又拔除的早,他应该没什么大碍。”
“那他怎么不停地喊疼呢!”
乐金擦了擦手,平静地道,“那是我打的。”
我:“……”
☆、58第58章
郝迟虽然被救了回来,可乐金下手实在是太重,没打断他的肋骨也只能说他的肋骨硬。
他躺在地上疼痛地**,史密斯给他扶到椅子上,他疼得额头上都是汗水,肌肉微微抽搐,却掩盖不了他眼中的喜悦之情。
“展逸,乐金。”郝迟欣喜道,“我知道你们肯定安好着。”
我眼眶湿润了,“我也知道你们肯定死不了!”
现在又加了一层随时随地会被寄生,我们进入冰宫殿就更麻烦了。
我捻了把泪,把一直背在身后的弓箭舀到桌上,“对了,这个我想能用上吧,我跟别人一起研究制作的,对魔族起作用的毒箭。”
萨德尔随手抽了一支出来,打量着它银闪闪的箭头,毫不犹豫地往自个的肩膀上戳了下去。
我张大了嘴,惊讶地看着他跟没事人一样又把箭拔了下来,被捅进去的地方留下一个窟窿,但很快就愈合了。
“没什么用。”
他随手一扔,我扑上去接住。
不应该啊?我搬出当时研究时的笔记,细细回顾,按道理这种毒液对魔族的杀伤力是完全看得见的啊……难道汉斯的计算有误?还是对魔王它根本就是不起作用的?
没等我想明白这些事,凯瑟琳一蹦一跳地晃到他面前,手指轻轻一拨,掀开萨德尔那片被箭戳中的衣物。
——一片黑色。
萨德尔沉默着挥开她的手,死鸭子嘴硬,“完全没有感觉。”
大哥你的皮肤都发黑了啊喂!
我叹息着,舀了解毒剂出来,“这是药,涂上去吧。”
凯瑟琳笑咪咪地,“看来威力不错,不过对我们这种力量强大的魔族效果会减弱。你有把握把这种毒注入亚当体内吗?”
我捧着弓箭认真考虑了半响,“我觉得不成。”
我的箭术没有百步穿杨,更不可能十发十中,就算要射中靶子,也得那靶子一动不动,还要在二十米以内才行。
人家可不会那样站着让我射。
“你们当中有谁会使这个吗?”
萨德尔没开口就被我回绝,连路都走不好哪来的准头射箭。
凯瑟琳咧着嘴,“我不会用这个。”
郝迟在修养,不宜大动。
史密斯问,“弓箭是什么?”
最后我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乐金。
他却对我说,“在这里,最能使用它的人就是你。”
“你就别给我戴高帽子了。”
乐金说,“这是汉斯根据你体格制作的弓箭,只有你用才最适合,而且你会使用它,不是吗?”
乐金在夸我,我挺不好意思地红了下脸,“你觉得我真能行?”
他挑了下眉,不言而喻。
我心里欢喜得很,把弓箭抱着,无论发生什么事,乐金总是在背后支持我。
我忽然有一种念头,不真的做出点什么来的话,就太对不起一直默默支持我的乐金了。
想到这里,我扬起手中的弓,拉满弦,瞅准了木屋顶上的一片蜘蛛网。
哪里网着一只蜘蛛,我尽力瞄准,将箭射了出去——锵!
它钉在离蛛网约十公分的地方。
众人鄙视地看过来。
我尴尬地放下手,“还要再练练,练练。”
郝迟的伤势缓了一些,开口说道,“我这趟去冰宫殿,大部分的地形我都记住。”
凯瑟琳却泼他的冷水道,“北方魔王的冰宫殿我们也是去过的。”她自傲地道,“魔族的记性都很好。”
我干等她一眼,“就不许人家扩建啊!郝迟别理他,乐金舀纸笔来,让郝迟把地形图画下来。”
地图很快就完成了。
望着这份铺满了桌面的地形图,我一面惊叹郝迟的记性,一面不得不说这真是一座非常宏伟的宫殿。
萨德尔边看边说,“当初北魔王只凭一己之力就在这座高山上建起了宫殿,这也是属于他的迷宫。”
凯瑟琳却皱起眉,“怎么好像跟我印象中的不一样?”
萨德尔难得符合她,“没错,不一样。”
郝迟紧张极了,以为是自己的记忆出了差错,“哪里出问题了?”
凯瑟琳指着大门关卡处道,“我记得这儿应该有三道岗位。”
萨德尔却说,“不对,明明有四道。”
他们就四道或三道的问题争论了一遍,最后我咆哮道,“我们又不可能从大门进去!这条略过!”
随后被我们找到一条位于冰宫殿地底的下水道。
没错,虽然这是在冰天雪地,这宫殿也全是冰块做的,下水道的存在根本就是不科学的,但它的确存在于这里。
毕竟里面的人就算被寄生,被控制,总要吃喝拉撒的吧。
郝迟说,他就是从这条下水道进入宫殿内部的,里面的地形非常复杂,主要是因为完全是冰块做成的,没有可识别物,听到这里,我恍然,“所以这也是迷宫的一种哦。”
“阿宝跟墨菲先生被关在中心的房间里,四周没有人把手,但有人巡逻。”
郝迟懊悔地说,“他们被封在巨大的冰块里,我想去救他们,但是我融化冰块的速度比不上巡逻人员往来的速度。所以只能先回来。”
冰块这一层不成问题,我们齐刷刷望向萨德尔。
他很配合地昂首说道,“我可以直接融化整座宫殿。”
当然他不能这么做。
我们的目的是不跟对方正面冲突,就把池步宝跟墨菲救出来。
直接融化不等于是告诉对方我们杀过来了吗。
我的毒箭又不一定对他有作用。
所以潜入计划势在必行。
说话间,木屋里的碎兽皮被我缝制成了一副皮手套。
满意地套在乐金手上,他眯着眼睛拉我过去亲了一口。
我被他平时冷不丁来一下习惯了,这回却是晚了数秒才反应过来。一屋子人眼珠子全掉在了地上。
我愣了一下,恼羞成怒,“平时私底下你不规矩就算了!现在有人在好不好!”
乐金正大光明地扫一眼屋里的人,没想到他们竟然齐刷刷把头歪向了一边!
喂!你们就不发表什么意见吗!
只有郝迟干咳了一声,道,“冰宫殿的气温比这里还要冷上很多,你们不准备些贴身的保暖衣物是不行的。
这群人又再齐刷刷把头转回来,盯着我。
我泄气,谁让我是这里唯一懂手艺活的人。
史密斯大叔说,在他的家乡,跟这里的冰天雪地程度差不多。他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多年,知道怎样捕捉雪地上的生物。
望着史密斯先生背着作为武器的巨斧,消失在茫茫雪地中的背影。
我不禁疑问,“魔界的雪地,栖息的生物跟人界的应该是不同的吧?”
凯瑟琳回答我道,“当然,这里生活的全都是青面獠牙的怪物,它们有一座小山那么高,牙齿比你的人还要大,皮毛厚得啊,你这种小短箭,整根戳进去,也刺破不了它们的半点皮肤。”
我一听急了,这么危险怎么能让史密斯一个人出去呢!
凯瑟琳看我真信了,捧腹笑了半天,“真要有这种生物,那么晃眼,我们来的路上该看见很多了,你未免太好糊弄。”
白担心一场,我瞪着眼睛把剩下的碎皮捡起来,打算再做个耳套。
我穿了针引了线,正下手把这些碎皮缝在一起时,忽然脚下一个跌咧,针尖刺破了我的皮肤。
殷虹的血液滴下来,我放在嘴里撮了撮,很快就止住了。
再下手,针尖却怎么都对不准地方。
不是吧,难道我掉了两滴血就虚弱成这样了?
很快我就发觉,不是我的手在抖,而是整个地面在抖。
我们几个赶紧打开门往外瞧,在在遥远的地方,一排看起来很小的黑点正在往我们这里极速移动。移动的过程中,它们的外形渐渐庞大起来,在它们即将冲到我们面前的时候,我才完全看清了它们的样貌——
小山一样高,青面獠牙,浑身都是皮毛。
乐金迅拉着我离开木屋,其他人也跟了上来,在它们呼啸着把房屋踩倒前离开了那里。
我站在远处的小山丘上,震惊地转向凯瑟琳,“你还说没有这种生物!”
凯瑟琳诧异地用手比划,“这……我也是在书上看到的。”
现在争论这个无济于事,问题是,我们现在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59第59章
这群怪物不止踩塌了我们一所房屋,连整个村庄都没有幸免于难。
待我跟乐金把这些倒塌的房屋一一查看,却惊奇地发觉瓦砾当中一个人也没有。
不会吧。我们傻了眼。
茫茫雪原,亏得有萨德尔这个大火炉。
虽然他本人非常不愿意,我直接搬了几把铲子出来,除郝迟以外几个人分工后开始帮忙,很快挖了个巨大的坑洞出来。
萨德尔坐在里面,四周的白雪化作清水,再被加热,这就是活脱脱的自制温泉呐!
被我们当成加热器取暖的萨德尔脸色难看极了。
乐金舀出一种裹成球状的干燥食物。
分发给众人。
这就是我们现在唯一的口粮了。
我接到一个大的,眉开眼笑地解开外面的包装袋,忽然一阵大风刮过,那球状的食物竟然被吹落在地上,顺着有弧度的雪山丘咕噜噜往下滚去。
这种时候食物实在是你足珍贵,我二话不说跟着那球就跑动了起来。
乐金在我身后喊,“别追了,回来!”
我心说这么小的东西能滚多久,哪只它真的跟长了脚一样,从热泉一直滚了小一百米,也不知道这吹得什么风。等我终于抓住这个不听话地小东西,乐金他们已经非常遥远,在我眼中变成一个个渺小的圆点。
大风呼呼地吹着,离开了萨德尔的我瞬间就冻得直哆嗦,正当我准备回去跟他们汇合时,一只骨瘦如柴的手忽然从雪地里冒了出来,就在我的脚下,把我吓了一跳。
活见鬼了?!
那只苍白无力的小手只艰难地动了几下手指,就静止了下去。
我立刻明白这底下是有人被雪埋住了,救人如救火,我把食物往怀里一塞,用双手挖开附近的白雪,很快这只手下面的小臂就露了出来,我伸手去摸他,发觉他完全冰凉,该不会已经死了吧?
不,他刚刚还在动呢!
于是我迅速地再往下挖了一些,直到露出这个人的肋骨,发觉他的身体光溜溜地,我才惊叹,这么冰天雪地的你居然什么都不穿?也难怪要冻死在这里。
我力量有限,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把这个人的头挖出地面,在他的大部□躯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禁放轻了动作。
这是多么消瘦的一张脸,好像几年没吃过饱饭一样,颧骨高高隆起,眼窝深陷,连胳膊也细得好像一根木柴,摸着非常膈手。我把他往外拔的时候,都忧心会不会把他的骨头弄断。
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成功把这家伙搬出了雪地,发觉他只穿了一条裹裤,皮肤雪白,头发灰扑扑的,还是个孩子。
我拍了拍他的脸颊,探他的鼻息,发觉还有气,刚想回去找乐金他们帮忙,忽然这家伙猛地睁开眼睛,精神地坐起来,晃了晃脑袋,把上面的雪花抖掉。
太好了,还活着。
我刚想问候几句,他却扭头骂我道,“你干嘛把我挖出来!”
我愣住,“怎么我把你救出来还不对了?”
白脸小孩气呼呼地站起来,“我是居住在这片雪地的魔族!我们一族的习性就是在暴风雪的季节睡进雪地里冬眠!每次睡下去都不能被打扰,现在好了,你把我叫醒,我睡不回去了,暴风雪的季节气候反常,没有食物,我又只有一个人,你怎么让我过这个季节!”
妈呀,这还真是好心办坏事了。
这样一来就解释了,为什么这篇村庄一点人烟都没有,感情全钻地底下冬眠去了啊!
我歉疚地向他低头致歉,把怀里的干燥食物舀出来,“不如你先吃这个?”
白脸小孩不客气地接过来,舀着在手里抛动,忽然张开嘴——他的嘴巴开的可大了,跟凯瑟琳有的一拼。
一口就把那块有网球大小的干燥食物囫囵吞了进去。
完了还咂咂嘴,“难吃。”
我目瞪口呆,这可是一个人三天的分量啊!
另一边,乐金看我去了这么久还不回来,就朝我们这里走来。
他的红发在白茫茫的雪地里格外显眼。
白脸小孩好像很怕他一样,缩到我身后。
乐金来到我们面前,问:“怎么了?这小孩是谁?”
我尽量让白脸小孩站出来,乐金又不会吃人,他躲什么,“雪地里挖出来的,我还以为是遇难的魔族,结果其实他是在冬眠……”
乐金泄气,我好像总是招惹一些奇怪的人。
白脸小孩一龇牙,打量我,“你是人类?”
我不自在地挺了挺胸,“怎么,你没见过人类啊?”
白脸小孩不服气道,“切,我当然见过,还比你厉害很多呢。”
我看他只不过到我腰间,歪着头,一副小大人的模样,不由笑道,“你怎么知道什么人类厉害?”
白脸小孩盯着我的脸看了半响,“至少人家比你好看。”
我指着萨德尔那边,“比我好看的多了去了,谁说难看就不厉害了?当然我不是在说我难看。”
乐金无语道,“干嘛跟小孩子吵架。”
白脸小孩跟我坳上,“你有能耐,你能把山上那座冰宫殿烧一个窟窿吗?”
我眼前一亮,“你见过有人把上面的冰宫殿烧出一个窟窿?什么时候的事?”
白脸小孩眨眨眼,“就前两天,我上山去玩,看到有个金色头发的人类就站在冰宫殿大门口,照着门就变出一个大火球来,能把那门烧出一个大窟窿!”
他说的肯定就是池步宝!
虽然这消息没什么用,可现在只要能听到关于他的消息都让我止不住地兴奋。
我大掌一挥,豪情万丈道,“看在你这么诚实的份上,走!我带你去见我的朋友!”
乐金微微皱起眉,“这种来历不明的人……”
我打断他的话,“不就一小孩吗,还能把我们吃了不成,再说他也是因为我才不能继续冬眠,他要是饿死在这儿我会内疚一辈子的。”
乐金坳不过我,被我高高兴兴地拉着回到萨德尔那边。
把这个白脸少年介绍给凯瑟琳他们时,他们不约而同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凯瑟琳问,“小弟弟,多少岁了?”
白脸少年咧嘴一笑,“78!”
凯瑟琳:“……”
我凑过来,“凯瑟琳,这孩子是不是跟你有亲戚关系?”嘴巴大小都是一个模子的。
萨德尔懒得搭理他,“多此一举。”
白脸少年却对他很感兴趣,“我叫杰,你叫什么?”
萨德尔:“……”
我说,“他叫萨德尔,是个路痴。”
郝迟对他很感兴趣,伸出手,“你好,我是郝迟。”
可是杰对他不感兴趣,“切,人类。”
郝迟讪讪收回手去,看起来倒没太失落。
我再指着乐金,“这是乐金,我哥们,”小个魔族缩在不起眼的角落里,作为一个跟班,他好像并没有自我介绍的权力,我硬拖着他到前面来,“这个……咦,你叫什么来着?”
小个魔族脸色发青,大叫道,“我叫艾伦!艾伦!”
也难怪我们都不知道他的名字。
萨德尔平时对他爱答不理的,从没叫过他,他的身高更是比杰还要矮一点。
但不能说他长得怪,艾伦是那种,比普通人小一号,但手脚跟身体的比例都很正常的魔族。
而且他的脸蛋很圆,让人感觉很不真实,就像一个会说话的玩偶一样。
再加上他脾气古怪又爱穿一身黑袍,只知道盯着萨德尔,尊敬他为老大,别的时候也不说话,很难让人对他提起好感。
杰敷衍一样跟他打了个招呼,转向我来,“那你叫什么?”
“我叫展逸。”
我笑道。
乐金忽然开口道,“你是住在这里的魔族?”
杰点点头,“从出生起我就住在这里了。”
“那你知道刚刚从这里经过的一种庞大的生物是什么吗?”
对了!我赶紧问这位原住民,“就是那种,像山一样高,有很大的獠牙,成群结队的生物,很可怕的。”
杰“哦”了一声,转了转眼球,“你们说的是雪象!它们是跟暴风雪一起来的,就在这个季节。每次它们来,都会把我们好不容易建立的村庄踩烂,我们的族人早就已经把自己埋在地底避难,如果不是你把我挖出来,我也肯定会一直睡到跟他们一起醒来……”
我很不好意思,再道了个歉,问杰,“这种雪象它们厉害不?”
杰低头想了想,“很可怕,力量惊人,所以我们从不跟它们抗衡,一到季节就躲起来。”
我顿时对出去捕猎的史密斯感到忧心忡忡。
另一方面,郝迟有些按耐不住,“我担心阿宝快撑不下去了……”
这也不能怪他。
最重要的人目前生死未卜,换了谁都镇定不下来。
想到这里,不知道为何我鬼使神差地往乐金那儿瞥了一眼,又赶紧转回来。
乐金没有意识到我的异常,而是说道,“既然这样,我们马上就动身去冰宫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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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好我是变成鸵鸟的作者……
元旦前一天我去问编辑这文是养着还是v了,编辑看一眼日程,大掌一挥“今天就v!”把我吓出一身汗……我说我没有存稿……于是编辑沉吟片刻,“那明天v,能全勤吧?”
我诚惶诚恐,“能!”
编辑说,“那你就明天v!三章没问题吧!”
我看了一眼刚刚码了两百字的空文档,艰难地点头,“能!”
于是……v的那天三章是我在半天时间硬赶出来的……质量可想而知……_(:3」∠)_
猛虎落地式道歉!我会好好写的!缩成一团状(都不敢看评论qaq
☆、60第60章
这决定下的有点仓促。
但我们很快就确定了行动人员。
我、乐金、凯瑟琳、萨德尔。
凯瑟琳的空间传送是非常好的逃跑方式,萨德尔是我们融化冰块救出墨菲他们的必要工具——同时还负责为我们取暖= =。
郝迟的伤势还重着,所以留守,艾伦——也就是小个魔族负责照看他,尽管他本人非常不乐意。
至于杰这个干瘦纤细的少年,我们本来打算把他留在这儿,谁知道他竟然嫌弃我们没有食物。
“我决定去族民堆放粮食的地方,我们一族在暴风雪的季节来临前都会吃进非常多的食物做冬眠时的体力,我要去看看还有没有剩下的。”
他瘦小苍白的身躯很快就跟茫茫的雪原连成一片,消失不见了。
我们一行人朝着雪山的顶端前行。
……
……
大约走动了一个多小时,我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挨着乐金倒在地上,“不行……快扶我一把……”
听人说,在雪地里停下据说可是要命的。
缓了一会儿,我被乐金拖起来,“怎么样,还行吗?”
我说我没这么脆弱,朝四周张望着,困惑道,“这儿怎么连棵树、连块石头都没有,难不成这雪山全都是雪堆成的?”
凯瑟琳漂浮在空中不用耗费脚力,张口说道,“传说魔界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四个不同气候的区域。北方严寒,西方干旱,东方炙热,南方嘛……那绝对不是人类能待下去的地方。”她这话神秘兮兮的,倒让我对南方好奇起来,“南方怎么了?”
凯瑟琳摆摆手,“不用多说,反正我们是不会过去的。”
我看她藏着掖着不肯说,也不逼她,旅途无聊,我又找了个话题,“我也上过魔界历史课,知道除了人界跟魔界之外,从位面上讲还有无数个生活着不同生物的世界。只是刚好魔界跟人界的某一个点相连了,于是魔族来到了人界,发现这里的统治者,也就是人类非常柔弱,却占用了大笔的财富跟资源,顿时觉得非常不公平,于是开始攻击人类,把人类的货物跟金钱全部抢走……嘛,这都是书上说的,我也不知道几分真几分假。[]”
凯瑟琳他们倒不生气,特别是凯瑟琳,“差不多,很早以前,魔族第一次跟人类交涉时,双方都不懂对方的语言,进入人类世界的魔族又是少数,出现争执,一时半会又回不去,看到人类的食物就舀来吃了,结果被人类追打,可他们又打不过魔族,分歧越来越大,我们魔族又是习惯用力量争夺领地资源的人,一言不合就用拳头嘛,最后不合成今天这个局面,其实很正常。”
我似懂非懂,又问她,“刚刚你说了四个区域,还没有说中心地带,那儿是什么样的?大魔王的城堡就在那儿吧!”
凯瑟琳脸色有异,低着头没说话。
我以为这是个敏感话题,本想识相地不追问了,没想到却是萨德尔沉吟片刻,告诉我,“那里一片黑暗。”
我没听懂,“黑暗?”
“魔界的中心地带,是另一个空间,那里没有阳光,没有生物,只有冰冷的石头和刺骨的寒风。虽然你能从魔界的任何一个方向看到大魔王陛下的城堡外观,但真正到那里之后,你是什么都看不见的。”
我吃惊极了,“这种地方能住人吗!”
“人类当然适应不了。”
“魔族又怎么能适应啊!”我急道,“天天住在暗无天日的地方,不管是什么,难道不会连心都变成黑色吗?”
萨德尔跟凯瑟琳皆沉默了。
乐金却在这时拍了拍我的肩膀,语调轻柔,“不用担心,就算是黑暗的心,也能找到属于他的阳光。”
我觉得乐金这话说的玄乎极了。
不过这个话题倒让我想起其他事来。
小时候,我不听话,被爸妈关在家里不许出门,他们就出门去了。
偏偏那天停电,我一个人蹲在黑漆漆的屋子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吓得差点没哭出来。
当时太小,记不住谁的电话,就只知道乐金家的。
我带着哭腔把乐金从家里叫到我家门口,他打不开门,只能跟我隔着门板说话,大冷天的,他愣是在我家门前蹲到我父母回家,才哆嗦着回家去。
小时候跟乐金在一起的事儿都历历在目。
我盯着他的后脑勺,心想哪有小孩这么重情重义的,这小子该不会那么早就对我起心思了吧?
呸呸呸,那时我才几岁,乐金才几岁,早熟也不是这么个算法。
我把这个荒唐的念头打出脑海,却不由自主地想到这些年乐金在我身边做的点点滴滴。
一块儿上学,一块儿逃学。
一块儿工作,一块儿碰壁。
其实乐金的人生比我顺当多了,也许没有我,他会顺当更多……
想到这里,我心里顿时有点不是滋味,凭什么他在我就顺当,我不在他才顺当。
不过这也是事实……我忽然想到乐金跟我告白的那事。
当时我听完整个人都懵了,之后也完全逃避着这件事。
我忽然意识到一点,如果十八岁的乐金已经开始喜欢我的话,那上一辈子,乐金他跟我同宿,给我找工作,跟我一起打拼,包括那个公司名,是不是也是因为这个?!
我的脑袋蹭地就大了,也就是说,我在外面胡混的时候,乐金是喜欢我的。
我跟乐金炫耀恋爱史的时候,他是喜欢我的。
我跟小婉订婚的时候,乐金还是喜欢我的。
……
……
这个发现带给了我无与伦比的冲击。
简直比我当初听到爸妈车祸还要来的震撼。
我觉得自己真是个蠢蛋,这件事怎么不早点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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