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重返大航海

33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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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七点,当清晨的暖阳透过窗子洒向那件面积不大的副官室时,约翰看到自己的爱人正坐在床边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文件。

    “早,约翰。”伯格斯统抬起头,脸上露出令人沉醉的笑靥,向他招呼道,“昨晚睡得好么

    “早,少爷。”约翰显得有些惊讶,因为自己迟迟没答应伯格斯统回瑞典的请求,他最近都不怎么来光顾这里,于是赶忙起身胡乱批了件外套说:“一大早找我有事?”初春的早晨有些清冷,他裹紧了外衣,将被风吹乱的深褐色刘海拂向一边。

    “我就不能来看看你吗?”伯格斯统清澈的蓝眼睛倒映着约翰的影子,“我们今天不谈公事,只交流感情。”

    然后伯格斯统很自然地伸过手来,握住了他藏在被窝的手,“你的手怎么这么冷?”他执着他的手贴向脸颊,让约翰下意识的想往回退缩。

    伯格斯统却执拗的摊开约翰的掌心,在上面印上一记浅浅的吻痕,他默不作声,低着脑袋,像是一只刻意讨好自己主人的犯错的小狗,如果他长了尾巴,估计也会摇摆个不停。

    约翰默默的看着自家少爷,这样突如其来的温柔令他感到不安。印象中伯格斯统并不是一个满怀柔情且会照顾人的人。他更喜欢别人围着他转的感觉,享受别人的照顾。他看着伯格斯统的白皙侧脸:他一丝不苟的想要与自己温存,神情很淡。

    一时间,狭小的房间里,空气凝滞了。

    “约翰。”伯格斯统突然抬起头叫住了他,“看我,把正事儿都忘记了,我带来了咖啡和三明治。”他把一个还热乎乎的托盘递给他,“试试我的手艺。”

    印象中伯格斯统从未下过厨房,这样的门外汉做出来的东西能吃么?虽然明知会辜负对方的一片苦心,但他还是犹豫着,没有伸手去接。

    “好吧,”伯格斯统承认,“是我让厨子做的,这样你可以放心吃了么?”

    约翰微微笑了,“谢谢,少爷。”

    他捧着热乎乎的三明治刚要送到嘴里,抬头看见伯格斯统又埋头在文件里,透过纸张的一角,他看到那是几份答复瑞典王室的草拟信笺,而伯格斯统正在反复推敲遣词造句的语法。

    一连数天都是如此,早上七点准时出现当闹钟,还送咖啡和三明治,还有一成不变的吻手礼。

    若是仅仅为了表达一个作为爱人的关怀,伯格斯统做得有些太多了。

    约翰心里七上八下的,这突如其来的温柔令他感到不安。

    伯格斯统的行为,如果发生在一个初恋的大男孩身上,则合情合理。

    但是伯格斯统并不是什么大男孩,自己也不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因此这一切看上去有些滑稽,尤其在他有求于己之后,要知道他当初向自己表白之前,都没下过这么大工夫。

    但他仍然贪恋这份温柔,并情缘溺死在其中。

    在约翰眼里,伯格斯统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这种脾气秉性说好听叫“锲而不舍”,说难听了就是“一根筋”。在冷漠疏离过后,柔情攻势正按部就班的进行着,不过他显然低估了约翰的定力,虽然每天享受着伯格斯统无微不至的关怀让他有些心虚。

    然而,伯格斯统并不是那种遇到一点儿挫折就打退堂鼓的人,本着搞不定老婆就在床上捞回来的打算,他对着镜子正了正胸前的领结,漂亮的蓝眼睛露出自信而狡黠的味道。

    伯格斯统把约翰叫到自己的船长室,脸上是一副志得意满的表情,拄着扶手的胳膊托着腮,神情愉悦。约翰刚一进门,马上投以大大的微笑,“约翰,生日快乐!”

    见约翰傻愣愣的站在原地,扬起嘴角说:“难道你忘记了吗?今天三十六岁生日!”

    是啊,他已经三十六岁了,约翰思绪飞驰。

    八岁,他在伯格斯统庄园的二层洋房里遇到了襁褓中的伯格斯统,与他成为主仆,并且默默地守护着他直到今天。

    然后二十八年过去了。

    三十五岁,他与伯格斯统上了床。那是他第一次与男人做-爱,却因为荒唐而令爱情大打折扣。这些年,伯格斯统牵扯了全部的经历,如今他的世界已再容不下别人。

    这些年来,除了辛勤工作和那句期待了许久才盼来的“我爱你”,他一无所有。 并不是不寂寞的。

    约翰看着进来送文件的迈克无忧无虑的蹦蹦跳跳,嘴里还哼唱着时下欧洲最流行的曲子。

    年轻多好,约翰在心中艳羡:不知天高地厚,不知世事艰难,即使明天痛哭流涕,今天也先快活了再说。约翰也想减去二十岁,去和伯格斯统谈一场毫无顾忌,甚至是轰轰烈烈的恋爱。每天在房间门口吻别,目送着他的身影慢慢拉长,两人在休假时去喜欢的餐厅吃饭,听喜欢的黑胶片,去戏院看喜欢的戏剧。即便在船上加班通宵,也会有人给自己披件衣裳,多好。即使明天是世界末日,那又如何?

    但是他已经三十六岁了,还哪有勇气不顾一切?他自嘲地苦笑。

    “不想看看我送你的礼物吗?”他的犹犹豫豫让伯格斯统有些心急,他抽出挡在书桌下面的双腿,“小家伙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一只花白相间的史宾格犬,晃着咖啡色的小尾巴从书桌下面步子优雅的走出来,撅着粉红色的大鼻头朝约翰的小腿顶了顶。

    约翰一眼便认出这是那天公园里的那条狗,他蹲□子,爱抚的摸了摸史宾格的额头,“这只狗怎么会在这里?”

    “喜欢吗?”伯格斯统走过去偷吻他的脸颊,如愿看到上面顿时绯红一片,“我记得你上次说过,你想养一条狗,我就趁你丢垃圾的时候花高价从它主人手里买了下来。”

    “少爷,你别……这样……”约翰挣脱伯格斯统即将搂上来的拥抱,“你不用为我做这么多,我……我是不会答应和你回瑞典的……”他越说越没底气,最后几个字微不可闻。

    “好吧……”伯格斯统万分失落,像是一块大石压上了他的心,他深吸了一口气,“我尊重你的决定。明天我会带着船队启程,既然你不愿意跟我走,就让这只小狗陪着你留在马赛吧。”

    “少爷……谢谢你的理解”,约翰心怀感激道。

    “如果你真的生我的气……”他的声音似有哽咽,耷拉着脑袋不敢与对方直视,慌乱中开始手足无措起来,他慢慢脱掉了身上的燕尾服,扭着脸接下脖子上的雪白领结,“我用这个……还你,可以吗?”料峭的春寒让他只穿了一件白衬衫的身体不自觉的瑟缩,他像是想要极力挽留伯格斯统的温存,生怕一个转身那份爱便消失不见。

    伯格斯统自我讽刺的暗自苦笑:约翰的第一次主动投怀送抱,却是为了与自己的示好做出平等对价,在这个笨蛋大叔的眼里,难道爱情是算术题吗?

    他主动走上前轻轻在约翰的额头上一啄,柔声哄慰道:“我承认我有些失落,但是,即便你不答应和我走,我也从没后悔过之前为你做的那些无足轻重的小事。”他捡起仍在一旁的领结,一丝不苟的给他重新系上,谆谆教诲道:“以后这种投怀送抱的事情,只许对我一个人做!”

    他又蹲□子抱起在屋子里自顾自撒花卖萌的史宾格犬,将它的小爪子搭载约翰手上,“这狗算作我们的定情信物,让它见证我们的爱情,如何?”

    史宾格撅着它的大鼻头在约翰身上嗅来嗅去,湿润微凉的鼻头碰触约翰修长的手指,“扑哧扑哧”吹着气。

    约翰不由自主的接过伯格斯统怀里的狗,脸上是久旱逢甘雨般欣慰的微笑,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是一种独属于成熟男人的气质。

    “我都答应不生你气了,你是不是该表示一下啊?”伯格斯统又恢复了他惯常的自信慢慢,扬起侧脸对准约翰的双唇。

    约翰一脸无奈的摇摇头,又回头看看紧闭的船长室房门,这才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在伯格斯统白皙的侧脸上亲了一口。

    伯格斯统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满足,他流氓般的快速甩头,嘴将对方薄薄的唇逮了个征兆,如愿翘起了约翰的贝齿,缠住他的老丁香。

    约翰怔了怔,眼睛瞬间放大两倍,身体僵硬如瘫痪状,任由伯格斯统的舌头在自己的嘴里放肆,攻城略地的吮吸香津。他害羞的闭上眼睛,任对方呼出的热气喷在脸上。

    伯格斯统怀里的史宾格被两个人挤得难受,一顿瞎扑腾,自己跳到地上。

    一吻终了,约翰觉得自己都快窒息了,就让他沉溺在着爱情的汪洋肆虐里吧,他听到自己的心在沉沦,直至进入着片深深的海底。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小受比较有主见,所以并不会一味迁就小攻,但这不会改变他忠犬的本质,所有担心伪忠犬和扮猪吃老虎的童鞋请放心。

    另外,第二对cp只是出来插科打诨一下,并不会抢了男主的风头,以后可能随着故事的长度还会有新cp出现也未可知,但保证都是小配角,卡文的时候让他们出来活动一下下。

    ps:我还是决定把我家史宾格写到故事里了,纯属个人喜好,大家可无视之。

    最后,求留言!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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